无性无爱(又名《性爱辞典》)(七)
两个月到了,装配中心接通了我的虚拟墙,传来了我想要商品的影像。和我预料中的差不离——黑色长发,细腰,乳房高耸,肚脐小而圆,皮肤细腻。按等级分为两种档次,由我任选一种。中等级的价格两万五,高等级的价格要四万。
我想先短时期试用,被装配中心拒绝了。他们不但禁止试用,连我想摸一摸,试试乳房的弹性,都不允许,说是怕商品损坏。
我经过深思熟虑,决定购下那个两万五的。老婆送上门后,我把提货单传到研究中心。研究中心通过验证,往我的虚拟墙上传了五万元酬金和一份注册证书。我支付完装配费用,账户上只剩两万五千元。要想得到那个“新性爱撩拨器”,只能另想办法。
2203年夏天,我装配老婆的故事,大体就是这样。我账上有两万五千元,扣除入会费和定购金,纯利润是两万三千九。如果每个月坚持和她做爱一次,可以得到四百元的补贴。
我们有一个注册证书,证书上有我和老婆的合影。上面注明,我不得把她伤害或抛弃。研究中心的资料我还在努力学习,若能够通过爱情学科的考试,研究中心会另发我奖学金,成绩优秀甚至会得到一笔专项基金供我展开研究。
对于做爱这门学科,我又补充了如下知识:古时候,如果一男一女想长期做爱,他们可以领取做爱证书,生活在一起。称之为“结婚”。结婚后,男的称为“夫”,女的称为“妻”。夫妻做爱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护。但他们同时丧失了同其他人做爱的权利。
判断能否结婚的标准是男女双方是否具有爱情,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一般而言,颁发结婚证书机关只判断双方是否具备做爱的条件,例如是否有血缘关系、是否同性别等等。至于双方是否具有爱情,由当事人自己判断(实际根本无法判断)。
若双方不具备爱情,可能会发生一方同其他人做爱的情况,称之为“外遇”。外遇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属于犯罪行为。只能用道德来谴责。
至于什么是道德?道德到底有何作用?我还没有功夫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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