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21号)关于“实施青年人才举荐培养工程”的工作要求,以及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全省人才工作要点》(闽委人才〔2020〕1号)工作部署,经研究,省科协决定开展第二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评选工作。
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二)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福建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应用、成果推广转化等工作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作为推荐人选)。
(四)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其中1名与被推荐对象同一单位的专家作为导师在培养期内承担指导责任。
(五)未曾入选其他国家级、省级同类人才计划。
推荐材料
(一)推荐函1份,须说明人选推荐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意见。
(二)《福建省科协第二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审批表》(简称《审批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
(三)《福建省科协第二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专家推荐表》(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每名推荐专家填写1份)。
(四)《福建省科协第二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简称《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
(五)有关证明材料(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封面加盖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包括:
1.证明材料目录;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兼职证明材料等;
3.《福建省科协第二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列举的承担主要科研任务情况、重要科技奖项、发明专利、论文和专著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创新水平的材料。
(六)光盘1张,内容为《审批表》《汇总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其中,《审批表》需提供word及PDF格式,《汇总表》提供excel及PDF格式,有关证明材料提供PDF格式(制成1份)。
详情请登录福建省科协网站查阅:http://www.fjkx.org/newsinfo.aspx?id=0BBC7992B24110DD
请有参选意向的老师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于10月19日前将所需材料发送aqwu@fjirsm.ac.cn。
联系人:吴阿清,E-mail:aqwu@fjirsm.ac.cn,电话:63173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