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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2-22  

所属各部门: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3年继续实施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包括3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请条件、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我所仅需提交课题组长签字同意申报的说明和所有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各课题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我单位也将被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2、为预留所内材料审核时间,请在申报指南中各项目的截止日期前20天提交申请。

  3、在站博士后或在职人员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等,请按照我所公派留学申请流程联系人力资源处申报。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要求在申请前通过海西院各分中心招收博士后的流程,并联系教育处申报。

  附:1.申报指南

    2.香江计划岗位要求

    3.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岗位要求

  我所人力资源处联系人:王丽雅,0591-63173816,lywang@fjirsm.ac.cn 

    教育处联系人:邱晓英 0591-63173388, qiuxiaoying@fjirsm.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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