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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学习新思想 建功新时代”省直机关主题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6-20  

  为丰富主题教育形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教育引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激发争优争先争效、书写时代华章的激情和干劲,7月上旬,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拟联合省文联举办“学习新思想 建功新时代”省直机关主题书画作品展览。现将我所参加展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学习新思想 建功新时代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文联

  承办单位: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书协、省美协省直文联

  三、征稿要求

  (一)稿类型

  书法、美术作品

  (二)征集对象

  我所在岗和退休干部职工。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

  (四)作品内容

  书法作品:习近平用典,党的二十大报告金句

  美术作品:反映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积极投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所呈现的精神风貌。

  (五)规格要求

  1.书法作品:书法作品以软笔书法为主(少部分硬笔书法)书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请附释文,书写内容时应使用权威版本。作品一律竖式,尺寸在6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 97cm)。小楷类作品尺寸在 4 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

  2.美术作品:以国画、水彩、水粉画为主。国画作品一律为竖式,尺寸在6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 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其他绘画作品尺寸在 1.2米以内

  (六)注意事项

  1.作品由主办方按规格统一装裱。

  2.每位作者书法、美术类作品各限投 1幅。作品背面右下方请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作品落款要使用真实姓名,不得用笔名、艺名。

  3.本次展览不接收与本主题无关的作品

  4.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保证所投送的作品具有合法性。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四、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上旬(待定)

  地点:福州市画院(鼓楼区于山路 2号)

  五、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对本次所有参展作品拥有相关活动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展览、刊登、结集出版及有关公益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二)本次展出不收参评、参展费和装裱费,所有费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作品展后退还本人。

  (三)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凡报送作品,即视为已同意征稿通知所有规定。

  请有参展意向的老师于6月25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展作品交至新区综合楼1106室,联系人:崔国静,联系电话:63173850,13306909983。

  党群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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