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委托,对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实验室附属设备(第二批)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FJQYCG2017061
二、项目名称: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实验室附属设备(第二批)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声明);
②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③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④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具声明)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预算审核价: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贰仟玖佰柒拾元整(¥:1,912,97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17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 9 月 26 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楼E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10 日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 10 日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0楼C单元)。
十、招标人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7759992101
十一、采购公告公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澳门银银河(http://www.fjirsm.ac.cn/)、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http://www.casqiem.ac.cn/)和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qianyuzx.cn/)。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对招标文件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过程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为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十三、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楼E单元
E-mail:qianyuzx@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100509转806
传 真:0595-22104509
联系人:小廖
开 户 名: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泉州市鲤城区支行
帐 号:35001656807050003678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一、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及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项目批复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空调1 |
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与商务要求 |
台 |
38 |
136,762.00 |
宿舍生活电器 | |
2 |
空调2 |
台 |
264 |
1,187,736.00 | |||
3 |
高清网络液晶电视 |
台 |
128 |
268,672.00 | |||
4 |
电热水器 |
台 |
200 |
319,800.00 | |||
合计 |
1,912,970.00 |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投标时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若采购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