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中科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考察考生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对经过初试达到一定条件的拟录取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是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复试应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40%左右。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与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分)
主要测试考生听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它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办法》。
(2)一级学科专业英语测试(10分)
主要是按一级学科专业设计英译汉短文翻译题目,测试考生对所报考学科专业英语掌握程度。
(3)业务能力面试(70分)
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4)综合素质测评
主要测试考生的创造性、适应性、协作性、思维方式、性格特征、沟通和交流能力等综合素质。
2、复试计分办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业务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7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分,英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专业英语英译汉满分10分。
3、复试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资格审查
在报到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或出示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3)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4)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见附件);(5)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7)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8)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9)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四、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组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携带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自付。
五、录取办法
1、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得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的结果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最终成绩应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4、录取成绩核定: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占5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按照最终核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业务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英语口语测试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对思想政治表现合格、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考生, 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六、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复试实行投诉监督制度。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83778276,0591-63173631,信箱jiangafan@fjirsm.ac.cn。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我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研究生部对异议进行核实,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由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
七、其他
考生在考试及复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复试办法由澳门银银河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1: 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doc(说明:应届考生请将此表格交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负责人,或思想政治辅导员填写。往届考生请将此表格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填写。)
附件2: 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doc